根据《安丘人民检察院招考检察辅助人员简章》规定和考录工作安排,现将初录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请初录人员务于3月21日上午7:30前到安丘中医院门口集合。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体检须空腹(不能吃早饭、喝水等); 3、体检时不能携带各类通讯工具。 咨询电话:4396133、3011560。
安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丘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