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大汶河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更好地发挥景区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广大安丘民营造更加良好的生活环境,安丘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大汶河国家城安丘湿地公园景区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环境保护,不准在水利风景区内洗衣洗车、洗澡游泳、倾倒垃圾,以及进行其他破坏景区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对鱼类、鸟类保护,主景区(大汶河央赣路大桥上游300米至下游莲花山路东端河道段)严禁钓鱼、捕鸟等任何形式的损害鱼、鸟等野生动物行为。垂钓爱好者可以到青云湖管理处办理垂钓证,凭垂钓证到指定区域进行垂钓。 三、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和景区苗木保护,禁止在河道两侧的人行道和绿化带内违规停放车辆。 四、未经批准,严禁在河道内修筑建筑物或设置阻水物。 五、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劝阻;情节较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安丘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六、对于妨碍、阻挠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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