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第二季度审批农村低保户进行公示。本次公示人员是根据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核实、镇(街道)政府审批后上报的,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于举报的内容,我们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并进行认真的核查,确保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中。
(本名单同时在安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安丘民政局网站http://www.aqmz.com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3月16日-----3月23日。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4292402 4221121; 2、电子邮件:aqshjzk@163.com ; 3、写信举报:安丘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201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