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28号)的要求,安丘工商局自2014年3月1日起,已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企业年检将改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年报制度。待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公布实施后,安丘工商局将对相关工作另行公告。 敬请关注安丘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315信息网”(网址:http://www.gs315.gov.cn)。 另:《潍坊安丘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已经开通。对安丘的企业登记信息均可上线公开查询(网址http://218.59.137.229:8080/pubcredit/)。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