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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安丘关于推荐上报第四批山东潍坊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

2019-05-05 点击量:14252次

各镇政府、街办,各开发区管委会,安丘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安丘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发〔2012〕33号)的规定,按照安丘政府的统一安排,决定评选表彰第四批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现就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范围和条件

凡在安丘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在推荐范围。重点推荐在基层和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安丘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时以近4年(2010年1月1日以后)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适当兼顾长期贡献。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选拔数量

全安丘拟选拔第四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5名。各部门、单位在推荐时不限数量,但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上报,好中选优,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不符合《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不能上报。

三、推荐程序

要严格工作程序,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推荐工作的严肃性。推荐的方法实行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推荐申报具体按以下程序:

1、个人和单位申报。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推荐人选。推荐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组织评议。上报前,须将人选名单及《推荐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基本情况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3天,群众无异议后再予以上报。

2、主管部门审核上报。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推荐人选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推荐人选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准确。核实无误后,将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安丘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镇、街道统一报送,安丘直企、事业单位按各自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四、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文字要准确、清楚、简明。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要有数据例证,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等次、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下同);著作、论文还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位次。需要上报的材料主要有:

1、《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三份,以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

2、《推荐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以A3纸打印。

3、单位推荐报告1份,以A4纸打印。

4、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以A4纸打印。

5、表彰决定、奖励证书、著作论文等原件和复印件。

6、推荐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

7、《推荐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汇总情况一览表》各1份(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A4纸打印。

8、高层次人才及人才载体平台建设情况调查表1份。

9、上述2、6、7、8项附报电子文档(邮件到aqszgb@sina.com),有关表格可登陆安丘人民政府网(http://www.anqiu.gov.cn/)、安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电子邮箱zgbbgxz@163.com(密码4215338)下载。

以上材料请于2014年7月25日前报送安丘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4215338    联系人:朱金华  李 倩

附件:

1、《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表》

2、《推荐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情况一览表》

3、《推荐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汇总情况一览表》

4、 推荐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

5、 安丘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

6、 高层次人才及人才载体平台建设情况调查表

    附件下载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