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丘城安丘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第3季度申报城安丘低保户进行公示。本次公示人员是根据个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评议、公示,镇(街、区)或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上报的,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于举报的内容,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并认真进行核处,确保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中。本名单在安丘政府网站和安丘民政局公示栏同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4292402 4221121; 2、电子邮件:aqshjzk@163.com; 3、写信举报:安丘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安丘民政局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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