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安丘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第4季度申报的城安丘低保户进行公示。本次公示人员均是根据个人申请,并经过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公示,主管部门或镇(街、区)调查、审核后上报的,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不实的情况进行举报。对于举报人和举报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并对举报的内容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中。本公示名单同时在安丘政府网站和安丘民政局公示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4292402 、4292401 、4221121; 2、发电子邮件至:aqshjzk@163.com ; 3、写信举报:安丘政务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 安丘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