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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安丘关于召开制定应急供水时期应急水价听证会的公告

2019-05-05 点击量:16618次

根据当前的供水形势和《安丘抗旱预案》规定,安丘应急供水指挥部定于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在安丘水利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制定应急供水时期应急水价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安丘抗旱预案》规定,安丘应急供水指挥部拟定了《安丘应急供水指挥部关于应急供水时期实行应急水价的实施意见》,要点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安丘受严重干旱天气的影响,水资源紧张问题一段时期内将会持续存在和加剧。为积极应对旱情,鼓励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确保全安丘正常供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2015年7月10日安丘人民政府发布的《安丘抗旱预案》第5章第4款I级响应行动第(5)条之规定,特制定安丘应急供水时期实行应急水价的实施意见。

(二)合理确定水价

1.供水企业:对安丘自来水公司、江河供水公司、华安供水公司三家供水企业,以各企业前三年平均年供水量的80%为基准,兼顾供水正常增长率,确定供水定额。定额以内用水量执行基本水价;超出定额20%以内部分,每方加收2元应急供水费;超出定额20%以外部分,每方再加收4元应急供水费。各供水企业实行取水源头装表计量,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和应急供水费。

2.用水企业(含个体经营业户):(1)日用水量3000方以上的企业,供水定额计算公式为:年供水定额=2015年前10个月用水总量÷10×12×80%(不含企业自备水源供水量)。(2)日用水量低于3000方的企业,按照企业前三年平均年供水量的80%确定供水定额。(3)经营年限不超过三年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年用水总量的80%确定供水定额。企业供水定额以内用水量实行基本水价;超出定额20%以内部分,每方加收2元应急供水费;超出定额20%以外部分,每方再加收4元应急供水费。

3.城乡居民住户:根据供水企业提供前三年居民住户实际月均用水量参考数值,每户设置月供水定额5方5方(含)以内实行基本水价;5方以上至7方(含),每方加收2元应急供水费;7方以上,每方加收20元应急供水费。

(三)执行期限及结算周期

实施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至水源充足、供水正常时止。应急水价计量结算周期以月为单位,对拟定的供水定额实行总量控制,各月用水可在年度供水定额内调节。供水正常时,按照安丘政府安排,由相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并实施正常状态阶梯水价制度。

二、制定应急供水时期应急水价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年龄

居住地址

备注

潘进军

34

格林公寓

消费者

马华军

53

世纪新城

消费者

李  军

42

永盛锦园

消费者

李玉忠

48

阳光花园

消费者

唐红军

49

东方明珠

消费者

王玉芳

43

如意园B区

消费者

董晓华

29

兴安街道董家庄

消费者

潘继明

53

兴安街道东南街社区

消费者

曹乙辰

42

古槐小区

消费者

马学泰

47

湖景龙湾

消费者

陈书科

48

青云花园

消费者

赵连勇

40

领秀城

消费者

王希章

66

山东江河供水公司

经营者

刘世磊

42

安丘华安供水有限公司

经营者

刘华标

47

安丘自来水公司

经营者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刘永贵  安丘水利局副局长(听证会主持人)

韩世亮  安丘水利局工管站站长

王志军  安丘水利局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公室主任

闫智先  安丘水利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安丘水利局  4398891    13335269685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