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的供水形势和《安丘抗旱预案》规定,安丘应急供水指挥部定于 一、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安丘抗旱预案》规定,安丘应急供水指挥部拟定了《安丘应急供水指挥部关于应急供水时期实行应急水价的实施意见》,要点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安丘受严重干旱天气的影响,水资源紧张问题一段时期内将会持续存在和加剧。为积极应对旱情,鼓励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确保全安丘正常供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 (二)合理确定水价 1.供水企业:对安丘自来水公司、江河供水公司、华安供水公司三家供水企业,以各企业前三年平均年供水量的80%为基准,兼顾供水正常增长率,确定供水定额。定额以内用水量执行基本水价;超出定额20%以内部分,每方加收2元应急供水费;超出定额20%以外部分,每方再加收4元应急供水费。各供水企业实行取水源头装表计量,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和应急供水费。 2.用水企业(含个体经营业户):(1)日用水量3000方以上的企业,供水定额计算公式为:年供水定额=2015年前10个月用水总量÷10×12×80%(不含企业自备水源供水量)。(2)日用水量低于3000方的企业,按照企业前三年平均年供水量的80%确定供水定额。(3)经营年限不超过三年的企业,按照企业上年用水总量的80%确定供水定额。企业供水定额以内用水量实行基本水价;超出定额20%以内部分,每方加收2元应急供水费;超出定额20%以外部分,每方再加收4元应急供水费。 3.城乡居民住户:根据供水企业提供前三年居民住户实际月均用水量参考数值,每户设置月供水定额5方,5方(含)以内实行基本水价;5方以上至7方(含),每方加收2元应急供水费;7方以上,每方加收20元应急供水费。 (三)执行期限及结算周期 实施意见自 二、制定应急供水时期应急水价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刘永贵 安丘水利局副局长(听证会主持人) 韩世亮 安丘水利局工管站站长 王志军 安丘水利局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公室主任 闫智先 安丘水利局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安丘水利局 4398891 13335269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