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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安丘关于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公告

2019-05-05 点击量:19091次

公路沿线村民:

公路是国家的基础设施,是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桥梁与纽带。为维护公路的正常秩序,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特公告如下:

为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国家有关交通法规都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也明确规定:“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各级人民政府对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问题也十分重视,多次下发文件,要求沿路乡、村及村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到公路上打场晒粮以及从事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近几年来,安丘因上路打场晒粮也引发了大量的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因此,上路打场晒粮既是违法行为,也有悖于社会公德。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沿路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到公路上打场晒粮。对个别不听劝阻,擅自到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各级组织与村民要坚持正义,以社会公德及法律予以谴责,在全社会营造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的浓厚氛围。同时,对上路打场晒粮违法行为严重者,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理。

为确保公路畅通,在麦收期间,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以及沿路乡镇将组织执法人员上路督查,望广大村民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共同制止上路打场晒粮的违法行为,以确保公路畅通。造就一个畅、洁、绿、美的公路交通环境,为安丘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安丘交通运输局  安丘公路局  安丘公安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