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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安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5-05 点击量:13056次

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省、安丘关于做好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安丘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设区的安丘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或留学人员创业园区。

二、申请条件

(一 )申请认定为基地,应具各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2.设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

3.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具有较好安丘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

4.重视博士后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区域性单位申报基地,必须能组织辖区内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同时申请设立基地分站,申请设立基地分站单位的条件可略低于本条前三项的要求。

(二 )具各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推荐申请设立基地:

1.建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 (技术 )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5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在3%以上。

5.获得省级及以上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 内、省内先进水平。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 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能够充分体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乡村企业。

三、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填报提交《申请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报 批表》一式5份 ,与佐证材料一并使用 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证明申报条件 (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报批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复印件。佐证材料请勿超过 30页 。

四、有关要求

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对照标准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质量。有关推荐材料要于4月30日前上报至安丘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4215338),安丘人社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经专家评议排序后上报潍坊安丘人社局。

附件1、潍坊安丘人社局 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山东省人社厅 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4月23日

关于做好2019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省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