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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安丘关于对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摸底统计的通知

2019-05-05 点击量:11086次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加强优抚安置工作,源源不断选拔使用经过实践考验的优秀年轻干部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和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山东省从本土优秀人才中考试录用基层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2018年安丘将开展从本土优秀人才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为确保考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工作安排,需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进行摸底统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考录公务员工作

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考录公务员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使用干部力度,拓宽基层干部成长进步空间,探索实施优化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结构的招考办法,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有效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同时,有利于加强新形势下的优抚安置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优抚安置新办法,重点向乡镇(街道)机关基层人民武装工作补充一批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统计范围

安丘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丘户籍、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中推荐报名。

除上述条件外,须符合2018年度公务员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以后出生),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在统计范围。

请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于2018年2月12日上午12:00前携带退伍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到安丘民政局204房间进行登记,咨询电话:4292204。

 

安丘民政局  

2018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