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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安丘关于组织申报第五届山东潍坊安丘长质量奖的通知

2019-05-05 点击量:17505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安丘质量提升行动有关安排部署,深入推进质量强安丘战略,推动全安丘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安丘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第五届安丘长质量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第五届安丘长质量奖的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正常运行5年以上。

(2)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在质量发展、品牌建设、科技进步、标准创新、经济社会效益、节能降耗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认真贯彻GB/T 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效益突出,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位居潍坊安丘同行业前列。

(4)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记录和社会责任记录。

(5)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单位责任导致的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的突出问题。

(6)近3年内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申报第五届安丘长质量奖的个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品行端正,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

(2)在本安丘从事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具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5)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质量工作业绩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6)所属的单位近3年内无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7)无不良记录和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二)其他事项

1.在单位评审方面,要体现安丘委安丘政府产业发展导向,突出质量管理发展、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经济效益,关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生态文明、社会责任。

(1)鼓励安丘委安丘政府重点扶持的质量管理理念先进、技术创新能力雄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参评。

(2)按照安丘政府有关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单位参评。

(3)鼓励具备示范引领作用、能够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具备良好社会效益的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服务业等行业的单位参评。

(4)对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行业和高能耗行业严格限制。

2.在个人申报方面,主要侧重于提升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一线员工。

3.个人和个人所在单位不能同时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安丘长质量奖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安丘长质量奖申报表(单位)》,应包含单位基本数据、单位简介和经总结提炼的质量管理理念;

2.《自评报告》,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编写;

3.单位营业执照、所获奖励证书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

4.与上述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5寸光盘一张。

申报表、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仿宋体三号,在每册的侧脊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

(二)申报安丘长质量奖的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安丘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

2.《自评报告》,应详细说明申报个人的质量工作经历、获得与质量有关的奖励、取得与质量有关的业绩和成果,以及对所在单位经营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

3.个人身份证、所获奖励证书等证实性材料复印件;

4.与上述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5寸光盘一张。

申报表、自评报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仿宋体三号,在每册的侧脊上注明申报个人名称。

  三、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填报申请材料,经镇街区和主管部门推荐,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安丘质量强安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丘经济开发区拥翠街133号),逾期不再受理。

有关安丘长质量奖的政策文件和申报表格请登陆安丘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和下载。

四、工作要求

1.各镇街区、安丘直各部门要广泛宣传《安丘长质量奖管理办法》,把争创安丘长质量奖作为强化质量支撑,提升质量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积极动员本区域内优秀单位和个人申报安丘长质量奖。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总量控制、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数据真实、材料完整、内容有效。

2.安丘长质量奖推荐和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申报单位、申报个人和推荐单位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或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安丘长质量奖申报和评审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咨询、帮助整理材料等名义搭车收费。

联 系 人:韩伟伟

联系电话:4231536

电子邮箱:aqszlk@163.com

联系地址:安丘经济开发区拥翠街133号,安丘场监管局406室

  

    附件:1.安丘长质量奖申报表(单位)

        2.安丘长质量奖申报表(个人)

 

                                                                                   安丘质量强安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