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根据安丘《关于加快推进全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乡村文明为主题,以实现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村民文明公约)行政村全覆盖为重点,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自觉,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积极推行移风易俗、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摒弃婚丧陋习,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净化社会风气,减轻群众负担,促进乡村文明。 2016年9月底以前,全镇所有村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规范的服务内容、办事流程、活动范围、资费标准,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机制健全、服务规范。所有村普遍修订村规民约(村民文明公约),将移风易俗、喜事新办、厚养薄葬、丧事简办作为突出内容,并进行长期公示。生态安葬在全镇成为常态。 二、重点工作 (一)健全红白理事会组织。全镇所有村委会必须建立红白理事会组织。为便于对红白理事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移风易俗工作取得实效,原则上红白理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或自然村负责人担任会长。要把好理事会成员提名关,通过公开选举,把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吸纳到红白理事会来,尽量涵盖不同姓氏、家族、村民小组的代表,实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 (二)加强组织管理。镇、村作为移风易俗活动主体,要指导红白理事会按照《章程》和相关操作细则,规范开展红白事服务工作。加大对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抓好红白理事会治事服务场所建设,有条件的村可以为理事会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活动经费和误工补贴。注重红白理事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理事会负责人及其成员的教育管理。2018年12月底前对全镇所有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及其他成员轮训一遍。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培训队伍、典型示范等方式,发挥红白理事会服务群众和促进移风易俗的正面作用。加强婚姻和殡葬法规政策的宣传,组织群众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大讨论,凝聚社会共识,启发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将每年4月定为全镇移风易俗宣传月。 (三)抓好宣传引导。对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大操大办、重葬厚殓的负面典型及时进行曝光,倡树文明节俭新风。各村要充分利用文化墙、宣传栏、四德榜、广播、微信群、阳光议事日等形式,强化移风易俗工作的社会宣传,确保每村至少有两条移风易俗内容的宣传标语、有两面移风易俗内容的文化墙、有两张移风易俗内容的宣传画,移风易俗明白纸分发到每家每户。倡导举办集体婚礼、公益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引导公众树立厚养薄葬即是孝的观念,红白理事会协助事主料理丧葬事宜,按照简约方便、丧事俭办原则,推行戴黑纱白花、鞠躬默哀、播放哀乐等方式,控制丧事规模,简化治丧程序,压缩治丧时间,杜绝出大殡、办长丧。提倡节俭吊唁、文明祭祀,严禁大摆宴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办理丧事中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同时,对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过岁、升学参军等一般喜庆事宜,村红白理事会要做好引导监督,坚决制止大操大办、大摆筵席、铺张浪费等恶俗。 (四)开展专项治理。镇民政办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乱埋乱葬、骨灰盒装棺再葬、违规建设经营殡葬设施、建大墓立大碑等行为。村红白理事会要积极与镇民政办密切配合,积极宣传殡葬惠民政策,引导丧户理性消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服务和殡、葬、祭活动有机衔接,倡树厚养薄葬、惜福珍重、慎终追远理念。帮助事主依法火化,严禁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严禁超标准建墓立碑,提倡建设骨灰堂安放。积极宣传生态殡葬,引导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节地安葬。倡导文明祭奠、低碳祭扫,引导群众通过敬献鲜花、植树绿化、家庭追思等低碳环保的现代祭扫方式寄托哀思。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等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五)抓好基础设施建设。镇民政办要会同国土、林业、环保、建房、财政等部门(单位),按照全镇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根据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地理环境、人口状况,对各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布局。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重点推进建设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搭建移风易俗、丧事俭办、文明祭扫、生态安葬支撑载体。到2018年底,有条件的村建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存放设施;到2020年底实现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生态安葬率达到60%以上。 (六)实行党员干部带头。各党组织要把带头推动移风易俗的要求纳入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省、安丘、镇委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带头实行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婚事新办,并教育动员亲戚、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主动做移风易俗践行者、文明风尚引领者,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要把移风易俗相关要求作为村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要研究制定惩罚措施,抓一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社区党总支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 (二)建立责任体系。通过制定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和推进措施,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婚庆、丧葬等事宜的具体管理规定,并指导村红白理事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红白理事会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机制。 (三)建立奖惩制度。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对各社区、村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作为文明村评选的重要依据。省每年的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对移风易俗工作情况进行电话测评和暗访调查,潍坊安丘每季度对移风易俗工作情况进行电话测评和暗访调查,安丘每月对移风易俗工作情况进行电话测评和暗访调查,并将测评成绩进行排名。对在省、潍坊、安丘测评中出现不满意的村,将在考核中予以扣分,责任村是文明单位的,在文明单位考核中予以扣分,直至取消其文明村称号。
中共辉渠镇委 辉渠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