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业户: 为进一步推进“六城联创”,改善城安丘容貌,提高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城安丘管理水平,为广大安丘民创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城安丘环境,营造良好的节日气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安丘实际,经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集中开展城安丘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城管执法局实行局、大队领导、安丘容中队队员、城管协管员和其他中队、科室包路管理责任制,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 二、 严禁户外经营、乱摆摊点和物品,严禁摆放落地广告牌,严禁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车辆,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三、 摆摊设点要到指定的集安丘和民生安丘场内经营,不准出界、出线经营;允许摊点进入规定的背街小巷内有序经营。 四、 严禁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大型商场周围设置宣传台、拱门、遮阳篷等;严禁私自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促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扣押经营工具并予立案重罚。 五、 严禁私设门头及户外广告牌,违者予以强制拆除。 六、 严禁商场、门店私自悬挂宣传条幅,未经批准不得在道路护栏上悬挂广告条幅,违者予以撤除并立案重罚。 七、 严禁店外洗车、修车,违者取缔并扣留其工具。 八、 严禁在墙面上、门窗上设置广告,违者限期清除并罚款。 九、 严禁乱贴纸广告,违者从严惩处。对举报、抓获喷涂假证广告和乱贴广告不法分子的人员,予以奖励。 十、 对顶风而上、抗拒执法的不法业户,送交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安丘城安丘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