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阳光工程培训机构认定条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全安丘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中确定了山东省广播电视学校安丘分校、安丘农业机械学校、辉渠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大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金冢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作为这次阳光工程的培训机构。确定山东省广播电视学校安丘分校承担1510人的培训任务,安丘农业机械学校承担100人的培训任务,辉渠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100人的培训任务,大盛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100人的培训任务,金冢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360人的培训任务。现公布举报电话(4221620),接受社会监督。 安丘农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