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386”环保行动,巩固环卫一体化治理成果,健全环卫一体化长效保洁机制,近期,兴安街道采取多种措施,做好秋收期间秸秆禁止进村和焚烧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街道下发了《关于秋收期间禁止秸秆进村和焚烧的通知》,通过下发明白纸、张贴宣传标语、广播宣讲等方式做好对农民的教育、宣传和引导,让禁止秸秆进村和焚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截止目前,已下发明白纸2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 二是落实责任,严格管理。街道明确禁止秸秆进村和焚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社区、行政村、自然村负责人是各自辖区的第一责任人。通过采取社区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区域、党员包户等形式抓好工作包靠。各村结合实际,在村外沟头河崖地块划出一定区域,对秸秆进行专门堆放。对发现秸秆进村和焚烧现象的,第一时间劝阻制止。 三是加强督查,注重考核。街道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考核,成立建设办、环卫办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督查小组,每天不定时到防汛路、央赣路等重点路段进行巡逻,并严格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要求,实施考核考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秸秆进村或焚烧的,严格追究社区、村居负责人、包靠人的责任;对不配合工作的,进行批评教育;对经说服教育仍不悔改、在面上造成一定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有效遏制了秸秆进村和焚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