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我镇环境综合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扎实有效落实2015年秸秆禁烧工作,凌河镇采取积极措施,全面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村成立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并成立救火应急分队,对本辖区进行24小时严防死守,一旦发现有焚烧现象,立即赶赴现场并及时处置,同时上报镇党政办公室。 二是抓好思想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村在醒目位置悬挂禁烧横幅、书写禁烧墙体标语、张贴禁烧明白纸,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使“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理念家喻户晓。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实现全面盯防。实行层层包靠责任制,村干部包小组,小组包地块,层层落实责任。成立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辖区内不着一处火、不冒一处烟。 四是推广秸秆还田,实现源头禁烧。认真开展综合利用工作,鼓励作业机械安装秸秆还田设备或秸秆打捆机,加强对农技作业的监督管理,保证小麦收割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指导农民群众积极实施,促进农业增收。 五是加强监督督查,严格责任考核。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各村禁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对擅自焚烧秸秆的农户,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秸秆禁烧工作管控不力的村予以处罚,每被安丘督查组发现一起秸秆焚烧火点的村,每个火点扣专项工作经费1000元,并在全镇通报批评;过火面积达1亩以上的,对社区书记、支部书记予以问责;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