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冢子镇党委政府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度,陆续出台各项措施强化国土管理工作,强化土地红线意识,明确违法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大巡查力度,严控违法用地违章建设。 一是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的要求,分地段、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来监管。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以村为区域确定包村责任人,一旦辖区内发生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要求在三天之内必须彻底整改,有力地推动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2016年1月,镇党委政府与全镇社区书记、村支部书记层层签订承诺书,严格按照承诺书中的承诺事项来监管国土资源管理,如辖区内出现违法用地,而又未及时整改,要按照《安丘防控违法用地办法》规定,接受处罚,即每发生一起违法用地,扣减村党支部书记(村务负责人)全年工资的20%。社区每发生一起违法用地减社区负责人全年工资的30%,扣减社区一个月办公经费,取消社区负责人当年的评先树优资格,对村庄内规划区出现违法建设未及时整改,按照《金冢子镇2015年度土地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接受处罚,即每发生一起,扣减村支部书记(村务负责人)工资1000元,辖区经费1000元。 三是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2016年2月份镇上组建了联合执法大队,由国土、建房、环保、安监、农业中心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对辖区内的违法占地、违章建设、农产品安全、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细化巡查时间,提高工作针对性,真正使执法监管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构建起覆盖全镇,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国土资源监管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