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和建立各级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有关规定,日前,兴安街道依据辖区内85638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的495块地块的《永久基本农田分幅图》,与10个农村社区的111个相关自然村负责人签订《兴安街道办事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相关自然村再与每个种植户签订责任书,分别落实了基本农田“五不准”责任,即: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了社区书记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增强了村居负责人“守土有责”的观念,加深了广大种植户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意识。,《责任书》既促进了基本农田“五不准”责任的有效落实,也为下步保护基本农田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