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解决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日,安丘教育局出台《关于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的意见》,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推动全安丘各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整体提升,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安丘教育局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各教管办、各安丘直义务教育学校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建立督导评估机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和评估办法,采取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导评估。 三是启动星级学校评选和优秀学校管理干部评选。从班子建设、教师管理、德育管理、教学管理、体卫艺管理、财务与校产管理、校舍设施管理、环境管理与校园文化建设、安全稳定、社会满意度等各个方面,研究制定星级学校评估细则和评估认定办法,采取学校申报、专家认定、通报表彰、动态管理的办法,于每学年末集中进行学年度星级学校评估认定和优秀学校管理干部评选,并纳入每年的教师节表彰。 四是切实加大奖惩力度。教育局将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工作督导评估成绩和星级学校评估认定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考核、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综合督导,并与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各类评优树先指标分配、教育教学设施配套等挂钩,努力形成奖优罚懒、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干部管理格局,以不断激发和保持学校领导干部队伍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