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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安丘在潍坊市食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抽检样品全部合格

2019-05-05 点击量:18632次

近日,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潍坊安丘畜牧兽医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潍坊安丘食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工作中,对潍坊安丘17县安丘区的食用畜产品,肉类在屠宰环节抽样,禽蛋、蜂蜜在养殖环节抽样,生鲜乳在收购站、运输车环节抽样。抽检品种涵盖了猪(牛、羊、禽)肉、禽蛋、生鲜乳、蜂产品(蜂蜜、蜂王浆、蜂花粉)。

监测项目分别为:猪(牛、羊)肉: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磺胺类药物(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喹噁啉)。禽肉: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AOZ)、呋喃它酮代谢物(AMOZ)、呋喃妥因代谢物(AHD)、呋喃西林代谢物(SEM))、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禽蛋:氟喹诺酮类药物(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生鲜乳:黄曲霉M1、三聚氰胺、碱类物质、硫氰酸钠、β-内酰胺酶、氯霉素。

本次监测由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监测机构,分三次进行抽样检测。安丘在7月份的首次抽检监测报告结果中,50份猪肉样品、3份牛肉样品、3份羊肉样品、20份禽肉样品、20份禽蛋样品、10生鲜乳样品,均未检测出违禁成分,合格率达100%。其中猪(牛、羊)肉、禽肉、禽蛋样品由潍坊安食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监测,生鲜乳样品由山东拜尔检测有限公司监测。

此次监测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严格规范抽样、检测程序,所有样品严格记录检疫合格证号或相关编号,保证抽检样品的可追溯性;检测结果及分析报告由第三方监测机构直接报送潍坊安丘畜牧检测中心,检测结果严谨公正,反映出安丘在畜禽防疫、养殖监管方面的工作稳固扎实,畜产品质量可靠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