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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委第二巡视组向山东潍坊安丘反馈巡视情况

2019-05-05 点击量:15546次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6月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万志博、副组长刘勇向安丘委书记刘兴明反馈了专项巡视情况。同日,万志博同志代表巡视组向安丘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潍坊安丘委常委、安丘纪委书记李在武出席反馈会并就落实巡视反馈意见提出要求,刘兴明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2015年3月3日4月3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安丘进行了专项巡视。巡视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完成了巡视任务。巡视结束后,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汇报了巡视情况。

万志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安丘委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进了全安丘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存在差距。有的党政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重经济工作,轻廉政要求;重经济指标,轻监督管理。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案件查办力度小,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工作,有的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高,标准要求不严。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有的仍然以各种名义到企业吃喝。有的干部依然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深入基层调研不够,有的决策脱离实际。有的投资项目论证不充分、质量不高。工作重部署、轻落实。有的为官不为,不敢担责,作风散漫,忽视群众利益诉求,甚至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在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存在问题,部分工程项目没有严格实行招投标,有的工程项目未批先建。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有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转让、矿产资源开发、干预工程招投标。另外,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等部门处理。

万志博代表巡视组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党政领导班子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坚持从严管班子,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廉洁从政的表率。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明纪律严守规矩。要坚决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肃性,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好为官不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等“庸懒散浮”问题。三是加强对工程招投标、土地转让、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征地拆迁、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遵守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万志博强调,安丘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巡视整改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巡视反馈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巡视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狠抓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安丘委要通过党内文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反馈意见,并通过相关媒体公布,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李在武指出,安丘委要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的现实考验,使省委的要求落地生根,使干部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成效。要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工作的主体责任,抓紧制定整改方案,统一建立整改台账,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把整改落实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整改、树形象、聚民心、干事业,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刘兴明表示,巡视组反馈的情况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既指出了存在问题,又提出了意见建议,我们诚恳接受,坚决落实。要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坚决彻底抓好整改,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安丘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问题,牵头抓好整改和反馈意见落实。要以从严的责任担当,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把整改成效体现到团结奋进、激情创业上,自觉做到既守纪律讲规矩,又勇担当干事业,将巡视成果转化为建设富强秀美幸福新安丘的强大动力。

省委第二巡视组全体成员,安丘委常委,安丘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副主任,安丘政府副安丘长、党组成员,安丘政协主席、副主席,安丘法院院长、安丘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在职副县级干部,担任过正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和上次换届以来退下来的安丘级领导同志,各镇街区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安丘直正科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丘纪委常委、各派驻纪检组书记,安丘委组织部副部长等参加会议。